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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资质

发布时间:2025-08-03 01:31:59点击量: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此次动态更新主要针对工程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动态更新。其中调整两项、增补项目一项、增列豁免情形一项、增加两项。

  目前我市共有22项建设工程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第一条第3项“在已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园、广场里,建设非经营性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厕所、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和园林小品、大门、门卫房、内部道路、小桥(涵)、儿童游乐设施等”调整为:经主管部门同意,在公园、广场建设非经营性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厕所、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和园林小品、大门、门卫房、内部道路、小桥(涵)、儿童游乐设施等。

  三、第一条第14项增列一类豁免情形: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自有工业用地红线内,总平面图上既有停车位增设停车棚、既有建筑屋顶加装高度大于2.2米且不足4.2米的分布式光伏设施。

  四、第一条第17项“小学、幼儿园校园内的接送学生风雨连廊”调整为:教育、医疗、体育、养老院、行政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加装电梯、增设风雨连廊和停车棚;住宅小区内增设风雨连廊。

  五、第一条增加第21项:因生产经营需要,由园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在厂房、仓储等建筑外部加装电梯、风雨连廊等生产辅助设施的。

  六、第一条增加第22项:出让的加油站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管控要求的棚类构筑物,项目动工建设前应将涉及豁免部分的建设方案总平面图(包含定位坐标、增加建筑面积、占地面积、高度等指标)、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报所在地资源规划分局备案。